扬声器功率有三种:一种为最大允许功率,是指扬声器短时间内,能承受而不致于损坏的输入电功率;一种为最大瞬间功率,是指在扬声器谐波失真小于某一指定值时的输入电功率(该失真度大大超过了扬声器的额定失真度);还有一种为额定功率,即指扬声器长期工作而不致于损坏的输入电功率。 
    长期以来,多数扬声器说明书中都采用额定功率,表示其功率承受能力,并将该额定功率加倍作为扬声器最大功率承受能力。所谓额定功率是用连续正弦波的有效值功率来表示的,一般称为RMS(即正弦波均方根功率)。由于正弦波的峰值对有效值的差值即“峰平差”只有3dB,这种方式完全排除了节目中短暂的比平均值高10dB的峰值信号成分对扬声器的影响,所以能得出较高的额定功率数据,并将此数据加倍作为最大承受功率。 
    这种测试只是在扬声器上加1小时的正弦波信号,显然是欠妥当的。关键是不能真实地模拟实际节目的音乐性和突发峰值特性。但是这种方法过去却广为采用,并且至今尚有厂家采用。
    笔者认为美国电子工业协会(EIA)所规定的功率测定方法比较恰当。该协会在EIA RS-426A标准中规定,将一特别的测试噪声信号加至扬声器。该噪声信号的频谱分布较为接近实际的节目信号,并且要在扬声器上持续8小时之久,还要求被测扬声器能承受比噪声功率高4倍的瞬态峰值。显然,这对扬声器的机械结构和热性能是很严格的考验。这样测试得出的数据可能要低于采用正弦波法所得到的数值,但按此数值与功率放大器相配合,则不易损坏扬声器系统。 
    在扬声器功率计算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功率带宽,通常扬声器系统有一额定的频响范围,比如从50Hz-18kHz。那么,如果当扬声器系统的工作频率低于其额定下限后,能承受的功率就一定大打折扣,比如一只下限频率为60Hz的音箱,长时间连续功率为200W,临时作为电子合成器的监听音箱。由于电子合成器能产生低于25Hz左右的超低音,此时如不注意,给功率放大器输入音箱的功率仍达200W左右,则可能由于在低于60Hz时,纸盆的振幅过大而损坏扬声器。 
    总之,由于不同的厂商对其扬声器系统给出了各类不同的功率标定,而各自的测试条件又有出入,所以使用者一定不能只看说明书功率一栏里的数值,就盲目使用,要彻底弄清这些数据的意义。